2024-10-22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难免有冲突。
在当前全国大力推进的 “以旧换新” 活动中,这一涉及数千亿补贴的行动,出现了骗补、套补等乱象。就在最近,5 家湖北企业被取消以旧换新资格,揭开了乱象的冰山一角。
一、湖北开出全国首张涉家电“以旧换新”国补罚单
近日,湖北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取消宜昌蓝之星电脑有限公司等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实施企业资格的公告》。这是全国首张针对家电 “以旧换新” 国家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商家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书。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监利市纵横商贸有限公司、潜江酷动数码设备有限公司、宜昌杨凯双翼科技有限公司、十堰市蓝之星电脑有限公司、宜昌蓝之星电脑有限公司及其线下门店,在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时,存在一机多卖、骗取 “以旧换新” 国家政策补贴等违规经营行为。
依据《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与《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补充细则》的相关规定,省商务厅决定取消这 5 家公司及其线下门店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实施企业资格。
今年 5 月,省商务厅等 4 部门联合发布的《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明确,省公安厅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刷单套现、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参与补贴核销商户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不法经营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此后发布的《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补充细则》,将“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以及“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和风险管控,有效阻止套现骗补,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交不法行为线索并配合开展侦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等内容,纳入服务平台征选条件和委托协议条款中。同时,采取“能上能下”原则,取消第一、二批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补贴活动中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以保障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此次处罚书的发布,预示着各地对于家电 “以旧换新” 国补政策实施过程中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会加强监督并加大处罚力度。
二、新一轮“以旧换新”国补背后的“乱象”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旨在促进消费升级、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拉动经济增长。然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让国补背后的 “乱象” 逐渐浮出水面。
乱象一:骗补、套补
与 2008 年国家统一的以旧换新标准不同,本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规则制定与执行主体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本轮以旧换新,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地区较早制定并实施了补贴政策,而湖南长沙等地直到今年 7 月份才通知当地商家报名参与补贴政策。这种区域间补贴政策的差异,引发了一些问题。
一方面,消费者或部分经销商利用电商平台的漏洞,通过登录北京等有补贴地区的 IP 地址,领取当地补贴券,以更低价格购入家电等货品,再发往全国。
此种行为仅是个人的话,无伤大雅。但实际情况是,一些有资源、人脉的大经销商也利用此种补贴漏洞进行套利。他们将高补贴省市的货物大量贩售至低补贴或无补贴区域,这不仅冲击了当地的市场秩序,还使得以旧换新补贴的本意被扭曲。原本政策是为了优惠消费者,结果部分经销商却成为最大的获利者,这显然违背了国家政策出台的初衷。
另一方面,在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下,一些商家为了获取利益,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例如,有商家看到不同地区的补贴差异,便通过囤货、串货等方式赚取差价。他们利用政策漏洞,大量收集补贴券,囤积货物,然后将货物销售到其他地区,以此套取补贴资金。
这种行为与大经销商利用平台补贴漏洞套利的行为类似,都对市场秩序和政策实施效果造成了负面影响。
乱象二:误导用户、扰乱市场
在国家推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各地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普遍设置了较高的参与门槛。许多地区要求参与商家具备公司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执照不能参与,且对一般纳税人的开票金额也有明确要求。
例如,有的地区商户反映需要营收规模 400 万以上,浙江等地则要求 500 - 550 万,同时还需具备零售业法人企业资格、3 个月的垫资能力等额外条件,手续较为繁琐。这使得大量规模相对较小、税收贡献少的个体户被拦在门外。
一些小商户为了参与补贴,急忙去注册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场面混乱。然而,对于部分小商户来说,即便如此,仍因达不到准入门槛而无法享受补贴。
一些未获得“以旧换新”补贴资格的小商户心生怨念,对政策进行歪解并误导用户。要么宣称“以旧换新补贴是先涨价再补贴,老百姓没有得到真实惠”,攻击“以旧换新”是厂商先涨价、国家后补贴;要么绝口不提 “以旧换新” 政策,甚至在用户询问时贬低政策,称其无用。
乱象三:先涨价再补贴
从相关报道获悉,在以旧换新活动中,部分商家在政策实施前悄然提高商品价格,然后再以补贴的名义进行销售,使得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并未真正降低,甚至可能高于市场正常价格。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也严重损害了以旧换新政策的公信力。
例如,某些品牌的家电产品,在以旧换新政策公布后,价格出现了明显的上涨。原本售价为 2000 元的电视机,在政策实施后,标价提高到 2500 元,然后商家声称给予 300 元的补贴,消费者最终仍需支付 2200 元,而在其他未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渠道,该电视机的价格可能仅为 2100 元。这种先涨价再补贴的行为,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得到了实惠,实际上却陷入了商家的价格陷阱。
此外,一些商家还通过模糊价格标识、虚假宣传等手段,掩盖价格上涨的事实,在宣传中强调补贴的金额,却对原价的上涨避而不谈,导致消费者难以辨别商品的真实价格。
从市场角度来看,先涨价再补贴的行为扰乱了市场价格体系,使得市场价格信号失真。为了遏制此种乱象,相关部门对此已经出具相关惩罚政策。
就在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研究商议,以全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名义下发通知,指出,经查实发现销售单位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各地商务部门应取消补贴资格,责令退还补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作出行政处罚。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本应是推动家电行业发展的有力举措,然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乱象却给行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湖北企业被取消资格等事件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让 “以旧换新” 的东风真正成为家电行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企业应当自我约束,严格遵守规则,摒弃不良经营行为;消费者要增强辨别能力,理性消费;同时,监管部门需强化监管。只有各方携手,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助力家电行业可持续发展,让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